400-800-6116

办案故事

CASE HANDING STORY

当前位置

首页 办案故事 办案故事|抚养权二审改判:世上只有妈妈好

办案故事|抚养权二审改判:世上只有妈妈好

发表时间:2024-04-15 10:19 作者:银雷律师

前言:(文中皆为化名)


夫妻离婚,两个熟人变成“陌生人”。

在孩子的世界里,父母永远是亲人。


办案故2.jpg

 

协议离婚:孩子由爸爸抚养


娟子和大刘离婚了,两人是协议离婚,财产平分,孩子玲玲归男方,娟子每月定时接走孩子。

 

不久后,孩子告诉她大刘再婚了,继母也有个儿子,带过来和他们住在一起。娟子问孩子:“那你们相处的好吗?”孩子迟疑地点了点头,脸上没有表情。

 

离婚与孩子,是一个非常难解的现实问题。离婚后,凭一己之力抚养孩子,心里多少有些忐忑。

 

因为这一点忐忑,很多人在离婚时,选择放弃抚养权,争取探视权。

 

但是,他们没有考虑到一个关键点——离婚后,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,难度非常大。

 

如果对方有抚养能力,孩子也表示愿意跟对方一起生活,想要变更抚养权,那简直就是难如登天。

 



悄悄话:妈妈我想跟着你


“玲玲妈妈,我是她的班主任,给你打电话是想让你做一下玲玲爸爸和孩子的沟通工作,他两最近发生了冲突……”

 

一天下午,正在上班的娟子接到了孩子班主任打来的电话。班主任告诉她,玲玲这段时间明显精神状态不佳、学习成绩也下滑了。

 

孩子这是怎么了?娟子挂了电话,工作的心思都没有了,她请了个假,开车去学校接孩子,孩子一看见她眼圈就红了,娟子的心也酸了。母女两就在车里说话,玲玲一边抹着眼泪,一边跟妈妈讲了自己为什么和爸爸起了冲突,听完玲玲的话,娟子是又急又气,急的是孩子遇到了困难不告诉自己,气的是大刘不好好和孩子沟通,一味打压式教育。

 

“以后有问题,一定要找妈妈,记住了吗?”分离的时候,娟子不放心的叮嘱孩子,玲玲点了点头。开门下车的时候,玲玲突然抱住她,在她耳边说:“妈妈,我想跟你一起生活。”这句话让娟子的心里漏跳了一拍,又突然开始狂跳。


那一夜,她没睡着,辗转反侧的一直在想“让孩子跟我一起生活?”,天还没亮,她就下定了决心,拿起手机给前夫发了一条微信:“我想让玲玲跟我一起生活。”

 

不出意外的是,大刘拒绝了。多次和他沟通被拒之后,娟子提起了诉讼。

 

一审庭后,法官向玲玲征求意见,玲玲表示愿随男方生活。一审法院因此驳回娟子诉求,一审败诉。

 

“从类案改判情况来看,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二审改判极其少见。”张宝梁律师说,形势对娟子极为不利。

 


法庭上:我愿意跟着爸爸和奶奶


“当时是奶奶和爸爸陪我一起去见法官的,我不敢说我不愿意跟他们一起生活,也不敢说我想和你一起生活。”玲玲说完就内疚地哭了起来。

 

看着哭的缩成一团的孩子,母女连心,娟子感觉心里疼的就像被一只大手狠狠地捏了一把。

 

二审娟子决定找一家打离婚诉讼专业的律所,她委托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银雷律所”)代理二审,张宝梁律师接受了她的委托。

 

正遇到疫情,只能线上开庭。开庭时,法官要求大刘和其母退场,再次单独征求玲玲的意愿,她表示愿意和爸爸奶奶一起生活。这让张宝梁律师和娟子都有点傻眼了,娟子激动地说:“这孩子到底哪句话是真?哪句话是假?”

 

在极为不利的形势下,张宝梁律师冷静地向法官要求庭审完毕再沟通调解事宜,第一次开庭就此结束。

 

庭审结束后,张律师安抚娟子说:“因为是线上开庭,现场的情况我们不了解,孩子可能未表达真实意愿。”但是,他也提醒娟子孩子也很难有再次表达的机会了,且二审法官很可能认定娟子不诚信,导致争取二次开庭难度极大。

 

张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再次开庭,而娟子则再次与玲玲取得了联系,了解到在法官要求大刘退庭后,大刘及其母其父均未退庭,并通过打手势、录音录像的方式影响孩子表达意愿。

 

了解到该情况后,张律师立即撰写《再次征询婚生女意见申请书》及《司法处罚申请书》,说明男方在庭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,并安排女方前往法院当面递交申请书及婚生女最新的录音材料等。

 

很快,张律师的努力有了效果,法官助理要求娟子提供玲玲班主任姓名及联系方式,本案至此出现转机。

 

案件终于再次开庭,这一次,玲玲终于说出了心中真实意愿,大刘也表示不会再干涉孩子的选择,抚养权变更成功!

 

爱父母,是孩子的本能;爱孩子,是父母的职责。

 

许多父母认为自己对孩子“了如指掌”,最终的判决结果却是意料之外的。

 

我们应当尊重孩子由心而发的判断和选择,而不是,无故阻挠探望、激化矛盾,这不仅让孩子陷入不安中,也在无形中增添了法官对于判决执行的顾虑,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。


 


后语:


孩子的内心世界是不接受父母离婚的,父母抢孩子,让孩子感受到了爱,在破碎中看到了圆满。

 


返回列表 >>